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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6:07 来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今年我单位共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12条。及时更新回应关切、意见征集、部门文件、制定公开、政策解读等栏目信息,积极回应解决群众及企业遇到的问题,主动进行惠企、惠民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工作。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1次。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情况。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会1场,不断加大农业农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公开2024年度宣城市农业农村局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规范招标采购信息的发布,对全年本单位的采购按照规定及时做好网上公开公示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累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邮寄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5件,其中无法提供2件。本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度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规范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着重审查网站发布内容是否含有涉及个人隐私及与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梳理整改政府公开信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建设,进一步维护专题专栏建设,整合政策类信息发布渠道和频道栏目。完善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以部门信箱、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提升互动实效。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聚焦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2024年,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细化分解我局2024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具体牵头和责任落实单位,梳理形成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梳理《宣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门公开栏目发布信息格式、内容不够规范。二是主动公开意识需更进一步加强。

2025年,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强抓队伍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工作安排,扛起工作责任,加强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规范发布信息格式及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学习,明确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承担责任和任务,从而提升公开意识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围绕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落实,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及时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产品“三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农业农村领域重点信息的基础上,因机构改革,增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监督举报渠道)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