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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宣城市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12 00:00 来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2014年,市农委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履行部门职责、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渠道,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序推进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市农委编发《农委工作动态》、《宣城农业信息》等简报40余期,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依托宣城农业信息网,与安徽农业信息网、各县市区农委网站进行链接,全年发布网上信息4000余条;通过电话、市长热线、政民互动等共接受群众的咨询、建议300余条;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未收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受理行政审批业务25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强农惠农政策、涉农补贴、重大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政府采购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公开 “三公”经费支出信息;积极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植物疫病、农机渔业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应对举措和调查处理结果;对“12345”市长热线、政民互动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通过文件、网络、服务窗口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市农委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完善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公开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建立执法结果、投诉受理和办理反馈公开制度。

    (三)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在涉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在决策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公开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

    (四)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把行政审批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全面公开每项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进程;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编制市农委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全面深化网上审批工作。多措并举,着力推动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切实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做到行政审批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五)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定、教育培训、奖励表彰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上,及时实行内部公开。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在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开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六)推进委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委属事业单位全面清理执法、管理服务事项,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绘制办事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重点公开单位职能、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

    三、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真正落实,印发了《关于成立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宣农办〔2014〕186号),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陈海林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委属各单位、 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我委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对宣城市农业信息网进行了升级改版,并明确专人对该网站进行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

    (三)完善规章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宣农办〔2014〕114号),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印发了《宣城市农委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对市农委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规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责任追究等进一步做出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