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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宣城市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05 00:00 来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2011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方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全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委主任史和平同志任组长,胡德春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承办,依靠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011年我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结果等应公开的信息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制,加强监督

    农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宣城市农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宣城市农委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制度》、《宣城市农委信息公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等多规章制度,完善了农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

    为了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农委建立了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一是加强外部监督。对外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内部监督。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委属信息公开情况。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考评体系。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三)、广泛宣传,监管结合

    依托我委门户网站,大力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页面,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上网发布。制作政务公开栏,把各单位、科室工作人员及职责分工等内容在各单位上墙公开。把各行政审批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等制作成办事指南,公布在行政服务大厅和各单位办事窗口,公开咨询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使当事人在办事时能找到人、找对人。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各办事窗口的办理项目严格明确时限,逾期未办结的,严厉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四)、渠道多样,方便群众

    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办要求,继续优化栏目设置,扩大信息容量,加快更新速度,切实做好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充分发挥政民互动、市长热线、网上来信等渠道投诉咨询服务作用,着重做好答复市民相关政府政策文件精神的咨询,接受群众对农委工作的建议,受理市民的咨询投诉,形成“责任明晰、按级负责、层层落实、违责追究”的工作机制,严格履行“群众的话热心听,群众的事热情办”的服务宗旨,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在最短时间内把百姓的急事、难事、愁事办好、办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受到群众好评。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目前,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发布政策性文件及政务信息700余条,编发工作动态简报70期。添加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并与省农委、各市信息网进行了链接,今年农委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2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正确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委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的意义认识不够;二是缺乏工作经验和系统培训,各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三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四是还需要加强制度建设,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委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大宣传,完善信息网络,为基层群众做好服务;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技术人员力量,更好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改进工作方法,加快工作节奏,加大报送数量,提高信息质量,继续规范农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