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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1908-0000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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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8-18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18 08:43 来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全省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4月27日,省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在霍山县组织召开安徽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副省长杨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28日,省政府在合肥市组织召开全省旅游业发展大会。省委书记李锦斌对做好旅游改革发展工作作出批示。省长李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5月下旬,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领导指示,我局于5月下旬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起草组深入研究了省政府皖政〔2019〕41号及皖政办〔2019〕17号文件,结合宣发〔2017〕26号文件,于6月上旬完成了《实施意见》初稿。6月12日,我局就《实施意见》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及29个市直各有关单位意见,共11个单位反馈了15条修改意见,采纳10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4条,同时征求了我局法律顾问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及法律顾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14日,我局将《实施意见》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共提出审查意见4条,经与司法局沟通,已全部采纳,并按照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6月18日,我局将《实施意见》报市政府办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根据合规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6月21日,盛桂荣副秘书长组织召开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共30个市直相关单位参会,收到反馈意见7条,采纳6条,未采纳1条,结合各与会单位意见,我局再次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工作目标

按照《宣城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全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旅游产品由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康养、度假复合型转变,旅游品牌由国内知名向国内外知名转变,旅游产业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强市建设,力争到2022年,累计旅游投资超过800亿元,国内外游客年接待量突破67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660亿元,旅游业对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率超过12%。

四、创新举措

重点实施“精品打造、项目建设、四级联建、两翼协同”等四大工程举措,每个工程分别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内容和工作机制。一是旅游强省“五个一批”精品打造工程。对景区、线路、业态、商品、企业等5个领域进行提质升级。到2022年,建成一批旅游精品景区、精品线路、新兴业态、特色商品和领军企业。二是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每年重点调度20个左右文化和旅游项目,到2022年,建成一批规模大、水平高、效益好的旅游精品项目。三是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工程。以各县市区为主体,积极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到2022年,创成2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个以上省级文化旅游名县、15个左右省级特色旅游名镇、30个左右省级特色旅游名村、60个以上省级休闲旅游示范点。(国家旅游示范区每年全省2个县左右,到2022年,全省计划总共创成省级文化旅游名县30个、省级特色旅游名镇200个左右、省级特色旅游名村300个、省级休闲旅游示范点1000个)四是旅游市场营销和监管服务“两翼”协同工程。创新旅游市场营销模式,坚持系统营销、全面营销理念,培育1个世界级文化旅游品牌(中国文房,诗意宣城),打造1至2个国家级文化旅游品牌(敬亭山、桃花潭等),塑造“中国文房 诗意宣城”旅游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宣城知名度、美誉度。强化旅游监管服务,坚持软硬件“两手抓”、“两手硬”,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强化依法治旅,创新管理体制,增强治理效能,提升服务品质,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工作局面,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模式下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领导。由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抓好规划实施、政策执行、力量保障。加强旅游规划统筹协调,完善旅游规划体系,建立规划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二是加强基础配套。加快完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市-县-乡-旅游点”四级旅游集散体系。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化改造。突出做好皖南“川藏线”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沿用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及《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宣发〔2017〕26号)相关政策,未涉及政策突破。四是加强用地保障。沿用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及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非集中建设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相关政策,未涉及政策突破。五是加强人才保障。深入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开展“旅游人才集聚”行动,强化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强化旅游人才基地建设,加强旅游部门及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六是加大奖励力度。在《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宣发〔2017〕26号)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对新评定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给予奖励100万,对新评定的省级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优秀单位给予奖励50万。对新创成的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另外,由于安徽省旅游强县、优秀旅游乡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即将被省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取代,建议将宣发〔2017〕26号文件相关奖励改为“对取得省级文化旅游名县、省级特色旅游名镇、省级特色旅游名村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原则上省市两级不重复奖励。七是加强考核激励。建立健全加快全市旅游业发展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机制,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