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特色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保障农民收益等方面的作用,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宣城市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22日—5月22日。
邮箱:xzx3036@163.com 联系电话:0563—3022939
联系人:黄盛林
附件:宣城市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2日
宣城市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我市特色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保障农民收益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安徽省《加快金融下乡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皖金〔2023〕60号)、《安徽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皖财金〔2020〕117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建设高质高效农业强市,以加快农业保险助力支持乡村振兴、做优特色优势产业为主线,以提升“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服务为路径,发挥好资源禀赋优势,以点带面,把支持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作为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增效,实现支农、惠农、强农的重要抓手,在推进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上走在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规划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坚持“提标、扩面、增品”扶优做强特色产业发展原则;坚持特色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原则。
(三)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各县(市、区)特色农业保险占本县(市、区)农业保险比例不低于40%,全市特色农业产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达到20亿元。到2026年底,特色农业保险占本县(市、区)农业保险比例不低于50%,全市特色农业产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达到40亿元,基本实现特色产业保费补贴有效率、产业发展有保障、农民得实惠、保险服务可持续的多赢格局,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特色农业保险体系,特色优势产业保险保障程度居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特色农业保险保障能力。
1.进一步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茶叶、山核桃、黄牛、肉禽、水产、油茶等优势特色农产品(林下经济特色作物)发展台账,建立保险保障需求动态跟踪机制,立足支持特色农业发展,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保险扩面工作,增强产业发展信心,力争到2026年底本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率不低于特色种植(养殖)数量的50%。
2.持续提升特色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根据特色农产品产值合理提供保障金额,对品牌效益较好、产业规模较大、附加值较高的优势特色农产品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提供保障金额涵盖直接物化成本的保险险种。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开发商业补充保险、附加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满足经营主体扩大再生产保障需求。
3.支持险种创新扩面。鼓励各地结合资源禀赋实际,以做优做强做大产业发展为导向,选定重点产业、品种,并兼顾农民增收保险保障需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险产品供给要基本涵盖优势特色产业、基本满足农民增收保险保障需要,要基本实现特色产业发展面临的自然灾害、病害、价格、收入、资金、人身、财产、责任、保证等环节保障的保险险种。鼓励围绕特色产业发展涉及的种、养、收、储、销、运、品牌(品质)建设等环节创新全产业链保险产品供给服务,全方位为特色产业发展、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治理提供有效支撑。
(二)完善特色农业保险运行机制。
1.积极发挥政府规划推进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农业专家作用,积极参与特色农产品创新保险品种的调研论证,坚持“谨慎、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产品定价、费率厘定、保险责任、保障金额等方面推进特色农产品保险创新开发、服务等工作。定期对特色农业保险参保品种、覆盖面、保障水平、赔付情况、农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调研评估,不断推进保险机构提升特色产业服务能力。
2.强化特色农业保险监管力度。坚持投保主体真实、参保缴费真实的原则,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坚持特色农业保险服务专业化要求,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大对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处罚力度,对未达到基本经营要求、存在重大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坚决依法清退出特色农业保险市场。各级农险协调机构加强对保险机构承保理赔情况动态监管,切实保证特色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
3.大力推进“农业保险+”服务。加快推进金融下乡全面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落实,以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为结合点,建立健全“政保银担基”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振兴保险(金融)服务窗口”建设,实现“农业保险+信贷、担保、基金、期货”等服务“一门受理”,解决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金融需求“最后一公里”服务问题,切实增强农户获得感和满意度。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鼓励发挥农业保险的增信功能,提高农户信用等级,缓解农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发挥特色农业保险助推剂作用。
1.促进“订单式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建立健全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扶持政策,在保障自然灾害、病害、仓储、运输的同时向保价格、收入、品质等方面发展,提升生产端稳产、保供、提质。大力推进大型超市、企业等加工、销售环节与特色农产品种养主体签订订单,因地制宜制定“订单式农业”保障方案。完善优势特色农产品品质溯源保证保险追溯机制。
2.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速扩面。加快特色农业保险在“稳一产、促二产、带三产”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政策扶持任务清单,立足扶持种养基地做强做大的同时,招大引强二产加工企业,通过特色农业保险保障政策提振一产经营主体发展信心,保障量质提升,满足二产生产需要。围绕乡村治理、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重心,带动乡村三产又好又快发展。
三、政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工作,不断提高特色农业保险对乡村产业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要与乡村振兴工作中推进产业振兴、“千村引领、万村升级”中特色产业升级有机结合好、推动好。有关工作同步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实行季度调度、年总结考核。
(二)强化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健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联农带农益农强农机制。支持各县(市、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对及时足额兑现保费补贴的县(市、区),市财政依据其在全市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总规模占比,分配拨付省级及以上奖补资金。市财政统筹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各地根据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制定保费补贴方案。
(三)强化金融支持。各地要充分发挥好保险银行担保机构联动服务优势,鼓励保险银行担保机构创新产品供给,满足特色产业发展需要。要加大引导力度,利用好“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服务”村级保险(金融)服务“一站式”窗口,在政策宣传、保险咨询、信息查询、保险理赔、信贷投放等方面全面发力,为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工作建立新机制,形成新增长点。
(四)强化宣传推广。广泛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产品、政策等宣传,引导农户增强保险意识、提高参与度。提升农业保险政策、保险条款的可读性、易读性,做好保险条款及方案解释告知,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政策的知晓度。认真总结、推广各县(市、区)经验做法和创新案例。发挥好媒体宣传作用,持续提升全市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宣城市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制说明和主要内容
一、文件起草背景
2023年11月9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学习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赴宣城市现场办公。现场办公会后,2023年11月22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宣城市需省级层面帮助解决重要事项答复意见》(皖政办秘[2023]54号),其中提出:“积极支持宣城市注册“宣城黄金芽”区域公用品牌,作为潜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资源开展培育,并在财政资金安排、技术研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相关展会,推动宣城市茶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宣城市开发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统筹中央及省财政资金对保费给予奖补。”
二、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
2023年年底,我局着手起草《宣城市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有关金融保险机构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本稿。
三、文件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建设高质高效农业强市,以加快农业保险助力支持乡村振兴、做优特色优势产业为主线,以提升“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服务为路径,发挥好资源禀赋优势,以点带面,把支持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作为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增效,实现支农、惠农、强农的重要抓手,在推进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上走在全省前列。
四、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包括3个方面,8小点:
(一)提高特色农业保险保障能力。
包括进一步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持续提升特色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支持险种创新扩面等3小点。
(二)完善特色农业保险运行机制
包括积极发挥政府规划推进作用、强化特色农业保险监管力度、大力推进“农业保险+”服务等3小点。
(三)发挥特色农业保险助推剂作用
包括促进“订单式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速扩面等2小点。
五、保障措施
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金融支持,强化宣传推广等4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