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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211-00074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征求《宣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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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征求《宣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24
关于征求《宣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24 08:25 来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征集开始日期:2022-11-24 08:52:36   征集结束日期:2022-12-23 08:52:36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我局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宣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xcnwxmk@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宣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宣城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科,地址:宣城市鳌峰西路46号,邮编:242000;联系电话:0563-3022239;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宣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1223日。

联系人:王少兵;     联系方式:0563-3022239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1124

 

 

 

宣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11



  

 

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装中国粮;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突出抓好耕地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李克强总理对发展粮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力支撑了全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力的提升

宣城市作为皖南山区农业大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指示,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基于宣城市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确定了农业产业的定位、农业发展的思路、农业管理的机制以及农业提升的方法,推动了农田建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190.83万亩,占耕地面积286.26万亩的66.66%,为稳定全市粮食产能、筑牢“粮仓”根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粮食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粮食需求与资禀赋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任更加艰巨。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高标准农田设工程。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上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是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的重要障,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基本前提,是实现乡振兴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有于聚集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加快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升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实现土地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效应对国农产品贸易风险,确保我国农产品市场稳定和在国际农产品贸中的主动地位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库;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快修编建设规划;2021年中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年《国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21〕86号)要求,加快推进省、市、县级高标准农田设规划编制,细化政策措施,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地块。2022年《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要求市级建设规划要细化落建设规划,明确区域布局,确定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据此,编制《宣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按照《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定的目标任务和建设要求,以《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6-2020年)的》和“十二五”以来各地建设实践为基础,对接《安徽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乡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深入调研,认真分前宣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宣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分区建重点和任务安排、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效益分析、保障措施。本《规划》是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是宣城市安排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农田建设激励评价等工作的重要据,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指引。

规划期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


一章   规划背景

 

2015年,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了《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到2020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4670 万亩。2016年,原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的意见》,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筹建设资金、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原则,提出“十三五”期间建设2000万亩高标准农田。2018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到2022年建成5470万亩高标准农田。这些《规划》和《意见》不仅有力保障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推进,为全省粮食生产、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也是制定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建设成效

(一)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截止2020年底,宣城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90万亩。通过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切实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增长10%左右。

(二)推动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通过集中连片开展田块整治、土壤改良、配套设施建设等措施,解决了耕地碎片化、质量下降、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加速了土地有序高效流转,提升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推广应用,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等转变,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三)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通过田块整治、林网栽植、灌排工程建设、土壤改良与酸化防治等措施,调整优化了农田生态格局,增强了农田生态防护能力,保护了农田生态环境。开展生态农田建设试点示范,统筹推进生态田园与美丽村庄建设,推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提高了农业农村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本增效约500元。推动土地流转,亩均土地流转费提高约300元。项目建设和建后管护,为项目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地就业机会,增加了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和务工收入。

二、存在问题

(一)建设任务十分艰巨。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公布数据,宣城市有着286.26万亩耕地,截止2020年年底,宣城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为190万亩,与下达任务之间还有一定差距,还有更多高标农田需要建设。根据《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部署,到2030年,宣城市要建成25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易开发建设的耕地资源逐步减少,一些基础条件相对较弱、碎片化分布的耕地逐步纳入建设,与高标准农田规模化的建设要求矛盾越来越大,建设难度不断增加;已建高标准农田由于前期投入标准偏低,田间排灌等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自然灾害破坏、日常管护不到位等造成部分工程设施损毁,提质改造建设任务繁重。

(二)投入标准需要提升。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集中连片、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块越来越少,剩下的多是位置偏远、地块零碎、基础较差的难啃“硬骨头”,建设难度大,施工成本高。一些地方耕地土壤退化严重,耕地质量建设要求高,任务重。受此影响,一些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不完善、工程措施不配套,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管护机制亟待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分建、七分管”,一些地方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比较突出。未能有效落实管护责任,后期管护主体缺位、管护资金难以落实、管护措施手段薄弱、后续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机制不完善。日常管护不到位,影响了高标准农田效益正常发挥,部分地区存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被占用问题,个别地区出现撂荒现象。

(四)建设内容仍需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随着“两强一增”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更需要基础设施硬件与技术服务、现代化管理等软件同步建设。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科技服务、新型数字化应用等软件建设方面与农业现代发展和“两强一增”行动计划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和外延需进一步拓展提升。

三、有利条件

(一)中央地方更加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关键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年省委一号文件都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作出部署。《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意见》对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作出了系统部署。

(二)发展形势更加有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要坚定不移抓下去,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这个决心一定要下,该拿的钱一定要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0〕32号)提出,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明确,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指标权重。《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强调,各地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事项,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安徽省制定出台了系列贯彻落实意见,为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政策制度保障。

(三)体制机制更加科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和国家 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安徽省将发展改革部门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国土资源部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统一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实行农田建设项目集中统一管理,构建了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的管理新体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

(四)实践经验更加丰富。“十二五”以来,特别是2018年机构改革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以来,全省各地进一步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探索创新。资金投入上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工程质量监管上构建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施工单位、专业监理、第三方检测和农民监督员“六位一体”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建设路径上开展了“四个结合”探索、农田宜机化试点、“双百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区创建等。这些探索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社会各界高度认同,农民群众普遍欢迎,为持续推动新发展阶段 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路径借鉴。


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两强一增”行动计划,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和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全面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突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推广应用和农田宜机化改造,切实补上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科技贡献率和机械化作业率。注重提质增效,健全工作 推进、规范管理、监督评价、建后管护机制,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发挥效益一块,把建成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持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力度,落实省级财政承担地方财政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支出责任,强化市县政府投入责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

(二)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水利发展等相关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打造成高标准农田。

(三)坚持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根据全市农田分布和自然条件,综合考虑耕作要求、区划范围和农产品基地建设需要等,科学确定不同区域连片规模,实行统一规划设计,集中连片建设,整体协调推进,提高建设水平。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全市区域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农田基础条件和障碍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

(五)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以绿色发展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加强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防止土壤污染,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坚持建改并举、注重质量。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七)坚持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和使用监管机制,确保建设成效。健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发挥跟踪监测效益。

(八)坚持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最严格保护,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确保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三、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

2021-2030年规划期内全市新建和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136.00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64.00万亩,提升改造72.00万亩。最终实现把249.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工程。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稳定增加高标准农田面积,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保障安徽粮食生产大省地位,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贡献。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到2025年建成233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3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建成254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72万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粮食产能。将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内完成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建设模式进一步普及,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二)具体目标

  1  宣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表

指标

标值

属性

1

高标准

农田建

2021 到 2025 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3.00万亩

约束性

2021 到 2025 年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 23.00 万亩

2026 到 2030 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1.00万亩

2026 到 2030 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49.00

2

效节水

灌溉建设

2021 2025 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5万亩

期性

2026 2030 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1.55 万亩

3

增粮食综合生产能

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能提高 100

期性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产能高于当地高标准农田产能平均水平

期性

4

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

10%以上

期性

5

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

100%

期性

6

地质量提升

0.5 个等级以上

期性

 


第三章   建设内容和建设标

 

一、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目标。

(一)田。通过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坡耕地田坎修筑,实现田块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适宜,山地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

(二)土。通过培肥改良,实现土壤通透性能好、保水保肥能力强、酸碱平衡、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丰富,着力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

(三)水。通过加强田间灌排设施建设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实现旱涝保收。

(四)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机作业、生产物流要求。

(五)林。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田防御风沙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能力。

(六)电。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套相应的输配电设施,满足农田设施用电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七)技。通过工程措施与农艺技术相结合,推广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节肥减药等技术,提高农田可持续利用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八)管。通过上图入库和全程管理,落实建后管护主体和责任、管护资金,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高标准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二、建设标准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全市农田建设现状,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因素,重点围绕农田土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建后管护能力等建设要求,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内容,建立健全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统一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规范,工程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和建后管护等要求。合理划分区域、类型,制定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在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已建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

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应逐步达到3000元以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增加土地出让收入等方式,适度提高亩均投资标准和建设标准。鼓励各地创新投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一)田块整治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容量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农田结构布局。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平整土地,减小农田地表坡降。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宽度和方向,适应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的需要。土地平整时,要保护耕作层土壤,同时深翻深松土地,打破障碍层,改善农田耕作层;通过建设占用耕地进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增加有效土层厚度。田块建设宜集中连片,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确定。土层厚度一般应达到50cm,水浇地和旱田耕作层厚度应在25cm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应不小于20cm。土地平整时确需打乱耕作层的,应剥离耕作层单独堆放,土地平整后再回填利用。田块方向应满足在耕作长度方向上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要求。

(二)土壤改良

采用农艺、生物、工程等措施,对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后的耕地,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依据《石灰质改良酸性土壤技术规范》,施用有机肥、微生物菌肥、钙镁磷肥及土壤调理剂等,快速提升土壤pH值,实施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改良土壤。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力度,减少化肥施用量,调整耕作制度,加快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农田有效土层厚度达到50cm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20cm以上,旱地有机质达到15g/kg以上,水田20g/kg以上,规划前5年有机质含量每年提高lg/kg,土壤pH值保持在5.5-7.5。

(三) 灌溉和排水

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并进的要求,开展灌溉排水设施建设,配套改造和建设输配水渠(管)道和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同时,因地制宜推广管灌、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排涝标准和灌溉水利用系数。旱作区灌溉设计保证率75%~ 90%。水稻区灌溉保证率80%~95%。农田排涝标准,旱地、水浇地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一遇,1d~3d暴雨1d~3d排至田面无积水,设施农业种植区1d暴雨1d排除。水田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一遇,1d~3d暴雨3d~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农田排渍标准,旱作区在渍害敏感期间可采用3d~4d内将地下水埋深降至田面以下0.4m~0.6m;稻作区在晒田期3d~5d内降至田面以下0.4m~0.6m。

(四)田间道路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产、兼顾生活”的原则,优化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整修和新建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错车道和回车场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确保田间道路建成后能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田间道(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m~6m,生产路的路面宽度宜为1m~3m。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田间道(机耕路)路面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平整度的要求,宜采用生态混凝土、碎石等硬化材质并采用车辙路、砌块间隔铺装等生态化路面结构。道路两侧可设置路肩,路肩宽宜为25cm。在暴雨冲刷严重的区域,田间道路面应采用硬化措施。生产路的路面层在不同区域可有所差异,宜采用砂石路、泥结碎石或石板路。田间道采用生态混凝土路面时,应由面层和基层组成;采用砂石等级路面结构层时,可不设基层。路基高度不应低于地面,当地面排水良好时,路面应高于地面不小于0.3m;在水田区,路面应高于地面不小于0.5m。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推广生态型治理措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人工湿地、注重生态沟渠及地表径流集蓄与利用设施建设,减少农田退水中氮、磷等污染物的含量,以生态脆弱农田保护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根据防护需要,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网、生态护坡,主要道路、沟、渠两侧应适时、适地、适树设置农田防护林带,生态缓冲带及生态沟渠,提高农田林网建设和农田退水污染治理水平。在水土流失易发地区,采取生态治理的手段,科学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等。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建设区面积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90%,农田防洪标准按重现期10年~20年一遇确定;水土流失治理率≥80%。沟道治理宜保留沟道天然形态及断面,控制截弯取直,沟道断面形式及尺度应避免均一化、单一化。坡面防护工程应合理布置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水系工程,形成配套完善的坡面灌排体系。

(六)农田输配电

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铺设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合理布设弱电设施,为泵站、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水肥一体化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建成后,实现农网、泵站、物联网、自动化水肥应用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 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确保输配电设施安全、低耗、高效运行。

(七)科技服务

应推广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农艺配套,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平原地区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丘陵山区不低于70%;优良品种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病虫害综合防治覆盖率应达到 85%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应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保护性耕作技术。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

(八)管护利用

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专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办理移交手续,签订后期管护合同。管护主体应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稳定有效利用。加强地质灾害、土壤污染、地表沉陷等灾害防治新技术应用,提高高标准农田的防灾减灾水平。


第四章   分区建设重点和任务安

 

一、分区建设重点

宣城市地处东南丘陵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海拔高度南部中山区一般为800-1800米,低山区500-800米,中部丘陵区一般为50-500米,北部平原区一般在50米以下。地域特征差异明显,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存在较大差异。根据区域气候、地形地貌、水源、地质、土地利用条件等因素,全市划分为沿江平原区和皖南山区两个类型区,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重点。

以类型区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打造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基地。新增建设项目的建设区域应相对集中,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地质灾害,建设区域外有相对完善、能直接为建设区提供保障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应优先选择已建高标准农田中建成年份较早、投入较低等建设内容全面不达标的建设区域,对于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各地按照“缺 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若在规划期内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逐步开展改造提升。限制建设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安全利用类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禁止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退耕还林区、退牧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止破坏生态环境。

(一)沿江平原区

本区水热条件优越,土地肥沃,适宜农耕作业,农作物结构以粮油(菜)棉为主,是全省重要的粮油棉生产基地。土壤类型以灰潮土、黄褐土为主。土壤立地条件较好,土壤养分处于中等水平,耕地质量等级以中等偏上为主。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少雨,年降水量 1200~1500mm,水资源丰富,水网发达,灌溉水源充足。农作物以一年两熟或三熟为主,是水稻、油菜籽、小麦和棉花的重要产区。农田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田间道路、灌排、输配电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设施参差不齐。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不高,防洪抗旱能力不足,部分项目因工程设施不配套、老化或损毁问题,长期带病运行,改造提升需求迫切。规划期内应加强农田防护工程建设,提升平原圩区、渍害严重区的农田防洪除涝能力,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重点建设水稻、油菜籽、小麦、棉花等保障基地。

1.开展土地平整,提高田块归并、集中度,适应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需要。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耕作田块,根据圩畈区田块之间落差低的特点,可适当放大耕作田块长宽度,适度提高单块田面积,提升农机化作业效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80%以上。土地平整后,耕作层厚度达到25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达到50cm以上。实现耕作田块集中连片、田面平整,努力打造一批万亩集中连片的水稻高标准农田示范片。

2.实施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配肥土壤地力,适应水稻高产需要。通过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绿肥种植等途径,改善土壤结构和肥力状况。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0g/kg 以上,耕地质量等级达到4等以上,土壤肥力得到显著改善。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使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重金属污染土地治理,因地制宜改良土壤潜育化障碍。

3.加强灌排沟渠建设,改造提升灌排设施,完善配套灌排体系。整治现有圩畈区,加强农田排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构建灌排自如、旱涝保收的农田水利体系,重点解决区域性渍涝灾害问题。更新改造灌溉排水涵闸、泵站,疏浚改造排水沟系,降低地下水位。推广水稻智能节水灌溉技术,改善灌溉手段,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使水稻区灌溉保证率达到95%,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1-3d 暴雨1-3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4.进行农田路网建设,合理确定路网密度,适应农机化对生产道路的需要。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和下田坡道或下田涵管,合理确定田间道路的密度和宽度,保证道路顺畅、循环,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机耕路的路面宽度3-6m,宜采用混凝土、碎石等材质的硬化道路;生产路面宽度控制在3m以内,优先采用土质路,也可采用砂石路、泥结碎石路、石板路等。

5.强化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实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适应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需要,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有机衔接,与农村居民点景观建设相协调。在有显著主害风的地区,应采取长方形网格配置,尽可能与生态林、环村林等相结合。选择适宜乡土树种,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达到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合理布置截水沟、排洪沟等工程,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在沟道岸顶、坡面和水边,应利用植物的根、茎、叶来护岸固坡,形成自然生态型防护工程。

(二)皖南山区

皖南山区地处安徽南部,气候温暖湿润,属于亚热带湿润地区,光热水等自然条件好。山地以林茶生产为主,是全省最重要的林茶基地和全国著名茶区;山坳谷地和河湖畈地,以水稻和油菜种植为主。土壤类型以黄壤、红壤、红黄壤、棕红壤为主,保水、保肥能力差。灌溉以水库自流灌溉或河塘提水灌溉为主,水流失严重。山地田块较小,有一定坡度,宜机化程度低。夏季降水集中,山洪易发,水土流失严重。已建高标准农田老化损毁严重,改造提升需求迫切。

1.开展土地整治,修筑水平梯田,提高田块平整度。梯田田面长边平行等高线布置,长度为100m~200m,田面宽度应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水田区耕作田块内部布置格田,格田长度为30m~120m,宽度为10m~40m。因地制宜构筑土坎、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在易造成冲刷的土石山区,结合石块、砾石的清理,就地取材修筑石坎;在土质黏性较好的区域,采用土坎;在土质稳定性较差、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区,采用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梯田土坎高度不超过2m,石坎高度不超过3m。合理修筑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水系工程和谷坊、沟头防护等沟道治理工程设施,大幅提高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能力。根据田块坡度情况,修筑水平梯田,水田田面平整度±3cm,田块高差宜50-200cm。

2.进行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配肥土壤地力。通过秸秆还田、增施农家肥、推广绿肥种植和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培肥地力;建设田间积肥设施,配套小型积肥、运肥等辅助设施;配合施用酸性土壤改良剂,改良酸化土壤。加大力度,推广紫云英等绿肥种植,改善土壤结构和肥力状况。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15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5.5以上。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灌排沟渠建设,改造提升田间灌排设施,完善配套灌排体系。建设、改造塘(堰)坝、水池、泵站、傍山引洪渠道等小型水源工程,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新建、改造拦蓄设施,大幅提高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能力,合理利用水资源,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供水保障和防洪能力。山地旱作区建设滴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稻作区灌溉,加强水稻智能节水灌溉、管道输水灌溉等技术的应用,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

4.因地制宜,开展农田道路建设,进行道路宜机化改造。结合村道规划,以项目区为单元设计田间道路。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和下田坡道或下田管涵等附属设施,满足农机田间作业、田间生产管理、农产品运输、农民交通出行的要求。进行道路宜机化改造,机耕路、生产路宜采用混凝土、砌石、碎石等材质的硬化道路,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90%以上。

5.实施农田生态防护林建设,建设生态型沟渠,强化农田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建、修复防护林带,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生态安全性,保持生态平衡。农田防护工程与农村居民点景观建设相协调,实施岸坡防护、沟渠治理和坡面防护工程。合理修建灌溉水渠、排洪沟等工程,建设生态型沟渠,达到防洪、防止水土流失双重作用。

二、任务安排

“十四五”建设任务: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43.00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4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3.00万亩。其中2021年新建13.5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2万亩),2022年新建16.1万亩,2023年新建4.4万亩,改造提升7.0万亩;2024年新建4.4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1万亩),改造提升7.8万亩;2025年新建4.6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15万亩),改造提升8.2万亩。

“十五五”建设任务: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21.0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9.00万亩,同步实施规划期内完成2.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变化情况,可按照程序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行动态调整。

 

 2012-203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单位:万亩

区域

“十四五”

新建面积

“十四五”

改造提升面积

“十五五”

新建面积

“十五五”

改造提升面积

备注

全市合计

43

23

21

49

 

宣州区

10.5

3

10

10

 

郎溪县

7.1

3

4

4.5

 

广德市

8.2

8.7

0

10

 

宁国市

4.1

2.5

1

9

 

泾  县

6.3

2.1

3

7.5

 

绩溪县

4.3

1.5

2

3.5

 

旌德县

2.5

2.2

1

4.5

 

 

 

 

 

 

 

 

 

 

 

2021-2030年全市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情况表

单位:万亩

区域

2021-2030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其中“十四五”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其中“十五五”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备注

全市合计

2

0.45

1.55

 

宣州区

0.28

0.03

0.25

 

郎溪县

0.3

0.1

0.2

 

广德市

0.3

0.1

0.2

 

宁国市

0.3

0.1

0.2

 

泾县

0.28

0.08

0.2

 

绩溪县

0.32

0.02

0.3

 

旌德县

0.22

0.02

0.2

 


第五章   建设监管和建后管

 

一、强化质量管理

(一)健全质量体系。根据全市不同区域农田特点,分类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具体建设标准。制定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规范,提高项目设计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精准性。制定项目运行管理指南,实现农田建设项目全流程规范高效管理。

(二)严控建设质量。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开展质量评价。依托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土壤理化性状、区域性特征等指标。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在建设前后分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逐步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二、规范竣工验收

(一)明确验收程序。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现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竣工验收工作规定,分别组织开展所有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

(二)规范项目归档。按照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工作。突出隐蔽工程、关键节点工序、重要部位等环节资料收集,全面体现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行项目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按照组卷分类原则,对纸质文档、图片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归档,提高管理质效。

(三)做好工程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 理交付利用手续,做好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 权。需要变更权属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发证,确保建成后的高 标准农田权属清晰。

三、统一上图入库

(一)完善信息平台。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移交和数据共享,以“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

(二)加强动态监管。综合运用遥感技术、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

(三)强化信息共享。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分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四、加强建后管护

(一)健全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健全完善“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受益对象管护投入责任,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二)创新管护路径。探索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管护机构、专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的管护模式,开展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项目建管护一体化新机制,形成多元管护格局。

(三)落实管护资金。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制订管护经费补助标准。对灌溉渠系、喷灌、微灌设施、机耕路、生产桥(涵)、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经费补助。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建立管护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制度。

(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建立,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五、严格保护利用

(一)强化用途管控。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

(三)坚持良田粮用。完善粮食利益补偿机制,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


第六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投入水平和宣城市现实投入调查,综合考虑工程设施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同步推进的要求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加大、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初步估算宣城市2021至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资为2250元,高效节水灌溉亩均财政投资为2450元;2023-2025年亩均财政投资2500元/亩。2021年至2030年宣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共需财政投资资金15.76亿元,其中2021-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财政投资6.66亿元,2023-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财政投资9.1亿元,2026年至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财政投资17.50亿元。

二、资金筹措

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拓宽农田建设资金渠道,建立健全农田建设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

(一) 财政资金投入。用好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切实履行好农田建设支出责任,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出事项,根据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落实地方财政资金投入。

(二) 政府专项债投入。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高标准农田专项债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债券发行使用,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扩规模、提标准。

(三) 土地收益投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精神,积极争取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

(四) 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长期信贷融资,用于扩大农田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积极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实施主体申报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


七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高标准农田规划项目建成后,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预计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预计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公斤左右。节水、节电、节肥、节药等效果显著,亩均节水20~30%以上,节电30%以上,节肥10%以上,节药15%以上,土地集约化利用,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提高,亩均每年增收节支约500元。通过节本增效,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二、社会效益

(一)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形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粮田。到2030年建成254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72万亩已建的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粮食产能。

(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示范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竞争力,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三、生态效益

(一)改善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水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亩均节水、节药、节肥成效显著。通过施有机肥、深耕深松、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农业技术措施,减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酸化、土壤板结、水土流失,保持耕地土壤健康,缓解水土资源约束,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重构农田生态系统。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耕地,在改善耕地质量同时,稳定土壤、地貌、气候、施肥、灌排、经营管理等影响农田生态系统的各种因素,构建良好的农田生态系统。

(三)提升农田生态服务功能。高标准农田建成后,通过土地平整、保护性耕作、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通过科学布局项目工程,加强生态工程建设,保护耕地质量,优化农村田园景观,为乡村宜居提供绿色屏障,拓展农田传承农耕文化、生态涵养、科普教育、乡村旅游等多重功能。


八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体制机制。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 与”的工作机制,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逐级落实好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加强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行业管理。严格参建单位技术要求,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发挥行业优势,定期开展农田项目工作检查。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围绕项目概算、资金使用、审计监督等,强化行政督查。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县(市、区)、乡(镇)要加快培养一批懂农业、会管理的干部队伍,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层次清晰、结构合理、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确保与新发展阶段农田建设任务相适应。加大政策业务、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农田建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推进规划落实

(一) 统一规划布局。原则上有规划建设任务的县(市、区)依据本规划,编制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明确时序安排。

(二)做好规划衔接。各县(市、区)政府在编制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当地乡村振兴、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农业、水利、电力、交通道路等经批准的有关规划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粮食保障要求、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科学开展水资源论证,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

(三)开展规划评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规划实施中期,采取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自查自评与第三方独立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的执行等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及时做出调整、完善政策,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

三、强化资金投入

(一)压实财政支出责任。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机制。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资金,压实地方投入责任,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切实保障各项政府投入。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整合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项目投资标准。

(二)拓展筹资融资模式。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要重点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可在省域内调剂使用,所得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主筹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

(三)推进资金整合统筹。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推进集中连片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县(市、区)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统筹使用和有序投入各类相关资金,将任务和资金落实到地块,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四、严格监督考核

(一)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对工作推进不力、尤其是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主动接受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形成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村集体、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做好风险防控。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防范农田建设管理风险。加强对农田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