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户厕改造和厕所维修粪污清掏资源化利用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结合宣城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起草《宣城市“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5月9日-2022年6月8日
二、反馈方式: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3022265
邮箱:xcxnb@126.com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9日
宣城市“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结合宣城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广符合当地实际的改厕模式和标准,系统总结梳理农村厕所革命的经验和不足,巩固现有农村改厕成果,切实提高农村新改建厕所质量实效,稳步扩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范围,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认真抓好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厕所问题全面排查整改工作,做到全面摸清底数、全面建档立卡、全面整改到位。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6万座以上,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典型示范,通过试点示范探索积累适合本地的经验,建成一批改厕样板。有效衔接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按需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农民群众普遍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围绕不能使用、不能全年使用和有小问题但不影响使用的三类问题厕所,开展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用厕所摸排,全面摸清底数、全面建档立卡,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整改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因技术模式不适宜导致的问题厕所优先纳入重建计划,应于2022年前完成重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二)合理确定改厕目标任务。在完成问题厕所摸排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摸清农户改厕需求和底数,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确定“十四五”改厕任务和分年度改厕目标,稳妥有序推进。对空心村、三年内拟搬迁村,原则上不纳入改厕计划,可通过建设公共厕所解决农民卫生如厕需求。各县市区要准确掌握行政村数、农村户籍数、常住人口数(改厕基数)、已建户数、农村公厕数等基础数据,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健全改厕工作台账。县市区每年底统计改厕基础数据浮动情况,并提供浮动原因说明和佐证资料,报市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
(三)科学编制改厕方案。要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规划或方案,编制县级农村改厕工作方案,明确年度任务、资金安排、技术模式、保障措施等。坚持工程化理念,以项目化方式编制覆盖规划、采购、建设、监管、验收、管护等全链条的实施方案,推进工程化设计、工程化施工、工程化验收、工程化运行。要合理确定改厕优先序,优先推进基层组织能力强、农民群众意愿高、技术模式成熟适用、后续管护有保障的村庄,优先改造积极性高和条件具备的农户。各地可按照“三改两不改一承诺”的基本思路把握(三改:群众意愿的改,有适合建化粪池场地的改,厕屋进院入室的改;两不改:举家外出一年以上且书面征求意见不愿改厕的不改,三年以内有搬迁计划的不改;一承诺:签订农户改厕后主动拆除老旱厕、确保厕屋和化粪池周边环境整治的承诺书),也可因地制宜确定地方改厕思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四)选择适宜技术模式。合理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改厕技术模式。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三格式等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对城镇周边村庄,鼓励将粪污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对已建或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应逐步将周边厕所粪污纳管处理;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村庄或区域,主要采取单户或联户的粪污分散处理方式,可采用大三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等处理模式。鼓励采用“凹槽式+市政污水井盖”式化粪池外观设计。鼓励各地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整村推进改厕,动员群众对新建房屋配建卫生厕所并达到无害化标准。以往质量较差、标准较低且不具备无害化效果的卫生厕所,要逐步纳入重建计划。新改建户厕应优先入室、确保进院,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规范施工,积极推行节水型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技术支撑服务体系。积极对接国家、省级改厕专家指导组,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改厕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分级组建农村改厕技术专家库,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每个县有一批专家技术服务队伍和专业施工队伍,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技术人员和1支管护队伍,每个行政村有1名改厕明白人,农村改厕难题能及时得到解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
(五)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学习借鉴湖南省推广的首厕过关带动每厕过关机制,以村为单位实行首厕验收制,首厕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推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选树一批整村推进三格式化粪池改造、一体化推进改厕和污水处理、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厕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典型,推行“改厕样板村庄”和“改厕样板户”,每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选择1个自然村作为“改厕样板自然村”,片区内每个行政村确定1户“改厕样板户”,每个县至少选择1个行政村作为“改厕样板行政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六)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农村改厕工程建设、验收、管护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省级标准。支持县市区制定适应地方改厕需要的地方标准,鼓励社会组织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团体标准,引导相关企业制定技术要求更高的企业标准,进一步完善厕所革命规范化管理技术体系。加大改厕标准宣传力度,开展专题培训,各级每年培训次数不低于2次,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相关企业等标准化、规范化意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全程质量管控。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招标采购程序,选用符合国家推荐性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农村改厕产品。实施集中采购的,要以县为单位开展供货商审核选择,要对材料设备进行现场抽样并送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指导乡镇在名录范围内采购产品。加大改厕产品质量抽检和市场监管力度,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公布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对列入“黑名单”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不得纳入本市内各级政府采购范围。严把竣工验收关,验收合格的厕所必须包含厕屋、厕具、化粪池,通水通电,具备完整使用功能。县级为验收主体,改厕施工结束后,应由县级组织有关部门、镇(涉农街道)人员逐户验收,要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纳入验收指标。市级对县级验收结果,按照不低于省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抓好厕所粪污治理。县级统筹合理利用中央整村推进资金和省级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县创建资金,推进厕所后期管护及粪污治理。统筹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相对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采用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方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灵活运用单户就地资源化利用、大三格+第四格生态消纳池、纳管集中处理、相对集中处理等粪污治理模式,探索粪污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和生态化治理、资源化利用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管理。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布局建设农村公共厕所,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鼓励以村(居)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因地制宜确定公共厕所建设要求和标准,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建立完善公厕管护制度,保障管护经费,鼓励采用生态环保、简单维护甚至免处理的成熟技术模式,确保公共厕所正常使用。完善乡村景区厕所建设管理,提升卫生标准,结合人群活动密集周期,可采用分区、分时段开放等方式降低管护成本。(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将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一体设计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借鉴宁国“2251”长效运维管护模式。按照“八有”标准(有办公场所、有专业人员、有管护制度、有管护车辆、有服务电话、有价目明细、有配件工具、有管护台账),推动实现“三有”目标(厕所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掏、粪污掏了有处去),建立健全维修维护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建立群众监督举报机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舆情互通及监督举报机制,设立市、县、乡三级农村改厕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持续开展农村改厕提升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逐步扩大我市农村户厕管护有效覆盖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完善县乡村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实、资金筹措、组织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县级做好上下衔接,强化对辖区内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的指导服务,对厕所改造建设进度和质量开展督导监管,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做好组织协调、资金筹措分配、技术指导等工作。乡村两级要做好宣传发动、具体组织实施、建后验收、资金兑付和运行管护等工作。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桥梁纽带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联系农户、帮扶困难农户、调研走访、百姓议事等活动,推动厕所革命各项工作落实。要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工作指导。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重点支持新改建厕所、后续管护维修、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也可由县级统筹用于以往问题厕所整改等。县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改厕支持力度,对农村户改厕实行以奖代补,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用好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切实保障农村改厕资金需求,强化管护主体责任,加快建立改厕长效管护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按照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 号),简化包括农村厕所改造在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村务公开要求,建立完善奖补政策、奖补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等公示制度,确保农民知情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督促检查。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列为市、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农村改厕质量和农民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督查激励和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等。定期组织“回头看”,采取地方自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已改厕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抓好整改、完善政策,切实提升改厕质量。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农民群众满意的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严肃追责问责。完善问题反映和督促整改机制,设立市、县、乡农村改厕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扎实做好群众工作,通过大喇叭宣传、发放明白纸、村民大会动员、入户讲解、实地参观、农村党员干部示范带动等方式,开展改厕工作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积极性,指导村民填写自愿改厕申请表,通过民主议事让村民参与农村改厕。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用群众看得懂的文字、听得懂的语言,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养成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利用好农村卫生厕所管护知识科普片、短视频,结合学校教育,鼓励以点带面,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要及时公开农村改厕奖补政策、支持政策、推进程序、资金使用、设备采购、服务承诺,确保群众知情权。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农村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农民改厕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广电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