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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动物防疫消毒药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1 10:23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宣城市动物防疫消毒药品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3、资金来源:动物防疫专项经费

    二、采购需求

物资名称

预算资金

(万元)

产品技术要求

报价单位

备注

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消毒药)

8

1、有兽药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

2、主要成分:过硫酸氢钾、氯化钠;

3、含有效氯不得少于10%;

4、到货产品有效期不得低于22个月,提供第三方消毒剂效果检测报告;

5、包装规格不超过10千克/桶(件);

6、提供产品说明书。

千克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还须提供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联系方式。

2、供应商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确认方式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评标,由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成评标小组,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以最低价中标。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确认后,不能按报价文件签订合同的,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五年内投标本中心不予受理。

2、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供货或所供货物不符合要求,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五年内投标本中心不予受理。

六、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提交地点:宣城市双塔路178号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9时(北京时间)

3、每个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2份,外地供应商如采用快递形式委托递交报价文件,需在快递单上写明项目名称,且快递人员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视为无效。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15305631008);程帮照(15305630213)。

七、其他说明

项目采购物资由成交供应商送达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物资储备仓库,相关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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