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农医〔2023〕69号)、《宣城市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宣农办〔2023〕47号)和《宣城市市本级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经市农业农村局第26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对宣州区、宁国市、泾县开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的49个合作社进行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到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15305631008。
附:宣城市2024年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补助情况表
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