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种植业中心、广德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根据《促进“宣城黄金芽”茶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 年)》(宣农产〔2024〕1 号)精神和2024年“宣城黄金芽”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为扩大“宣城黄金芽”产业规模,将其打造成规模领先、定位明确、产销融合的乡村特色支柱产业,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产地环境好、种植管理科学、产品优质安全的标准化生产基地,统一进行授权并给予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1.资质要求。在宣城市范围内经工商登记注册,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为市级及以上茶叶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
2.茶园基地要求。有自营或者实行统一茶园管理、统一采摘或统一社会化服务的黄金芽茶园基地150亩以上。茶园建设、种植管理科学规范【参照《宣城黄金芽生态标准化茶园建设规程(草案)》】,农事操作记录完整。获得省级“生态化、标准化、宜机化”茶园的主体可优先申报。
3.加工条件要求。有标准化的生产加工基地,需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SC认证),制定并执行茶叶产品生产标准或加工技术规程【参照宣城黄金芽加工技术规程(草案)】,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和可追溯体系。
4.质量要求。须提供法定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遴选个数及补助标准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按照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初审(含公示)、市级复审、公示和拨付补助资金程序组织遴选。
1.自主申报。申报主体填写《“宣城黄金芽”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表》,对照遴选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农业部门初审,申报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二份。
2.县级初审。县级农业部门对照文件要求,参照《宣城黄金芽生态标准化茶园建设规程(草案)》和《宣城黄金芽加工技术规程(草案)》对申报主体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实地核实并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至市级农业部门,同时附一份主体申报材料。
3.市级复审。市级农业部门对通过初审的“宣城黄金芽”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4.公示和资金拨付。复审后,将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宣城黄金芽”标准化生产基地,拨付补助资金到申报主体。
联系人及电话:王龙平,蒋正中,0563-3022174,联系邮箱:wanglpi@163.com。
附件:“宣城黄金芽”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表
宣城市种植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