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工作,2024年7月12日,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组成市级检查组,赴旌德县就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第29条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掌握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建有水电站、漫水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检查组要求,一是对照整改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对照整改标准,拆除水电站等设施,畅通洄游通道,恢复鱼类生存空间,保护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系统;三是按照时间节点,重点发力,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第29条整改任务的验收销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