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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15 11:01 信息来源:市农村生态能源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效

1.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2018年省下达我市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项目任务3处(不含广德),由宣州、郎溪、泾县各承担1处,每处示范片面积不低于500亩。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在宁国、绩溪、旌德三个山区县各增加建设1处,实际建成6处,完成率200%。为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工作,一是针对当地农作物品种和耕作模式,因地制宜制定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二是选择在粮食种植重点乡镇建设示范片,精心组织实施。三是召开现场会、设立宣传标识牌等形式提升示范推广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优化了秸秆机械化还、离田技术路线,提升了秸秆机械化还、离田适用机械装备能力,推进了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秸秆还、离田中的集成应用,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

2、秸秆商品化饲料试点建设。2018年省下达我市秸秆商品化饲料试点项目任务1处,由宁国市承担,建设企业:宁国徽丰牧业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在原有1440立方米青贮氨化池基础上,新建一处840立方米秸秆青贮氨化池,工程总投资48.54万元,其中奖补资金补助70%(33.98万元),现已建成,通过审计验收,完成率100%。通过项目实施,该公司青贮氨化池总池容增加到2280立方米,提高了秸秆饲料加工能力,2018年实际收储利用农作物秸秆量达到5600吨,满足了企业冬春季节饲料需要。

3、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工程。2018年省下达我市项目任务1处,由宣州区承担,建设企业:宣城市新科养猪场,建设内容:按年处理3000吨秸秆能力设计,新建1000立方米以上发酵罐、600立方米以上贮气装置、配备完善的附属设施、智能化控制系统、输气管网以及秸秆加工堆料场,总投资310万元。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 5月全部建成供气,通过审计验收,完成率100%。

4、秸秆发电。2018年省下达我市项目任务2个,新增发电规模3.9万千瓦,由宣州区、郎溪县分别承担。其中宣州区中科秸秆发电项目,经请示省主管部门并转报省民生办同意,将此项民生工程考核任务调整为2019年底建成投运。

郎溪县承担的理昂生物质发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建设企业;理昂生物质发电厂,总投资1.32亿元,建设内容:新建生物质燃烧锅炉、发电机组以及配套的上网线路,新增发电规模0.9万千瓦,现已建成并网发电,完成率100%。项目投产后,新增发电规模0.9万千瓦,使该厂的装机总规模达到3.9万千瓦,成为宣城市目前最大的生物质发电企业,年掺烧利用农作物秸秆能力增加到10万吨以上,进一步提高了郎溪及周边区县的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

5、标准化秸秆收储点建设。2018年省下达我市项目任务1处,由郎溪县承担,建设企业:郎溪县锦飞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对照省技术方案标准,在原收储点基础上,投资15.7万元,进一步完善收储设施,现已建成,通过审计验收,全年秸秆收储量达到5000吨左右。

(二)主要工作举措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市政府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责任,印发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宣政〔2018〕15号),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的宣城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

2、强化工作部署,落实目标任务

为高质量完成省下达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市农委会同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宣城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宣城市2018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考核办法》、《关于对县市区实施进度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明确各项工程完工的时间节点、内容及要求,确保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开展有方向、推动有依据、实施有成效、考核有量化。

3、及时拨付资金,规范资金使用

2018年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总额为5012万元,其中省级奖补资金250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50.6万元。目前,省级奖补资金实际拨付到位1558万元,市农委、市环保局联合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由市财政及时拨付到县。明确省级以上奖补资金要全部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当年用完,优先保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建设资金需要。为规范奖补资金使用,专门印发了《宣城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项目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奖补细则,严格执行省奖补资金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检查,确保资金依法安全高效使用。

4、组织暗访督查,强化协调调度

为确保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市农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多次组织开展暗访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5月份开始,每月对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并按时分别报送省主管部门和市民生办;对存在的问题,由市民生办进行统一通报。建立了市直相关部门联络员制度,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满足时间节点要求。

5、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为扩大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在市农委网站上专门设置民生工程专栏,要求各县市区每月至少报送一篇有关信息,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并选报省、市民生办和主流媒体。今年以来,已被中安在线、省秸秆产业博览会网、宣城日报、市民生工程网等媒体采用40余篇。同时,积极参加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采取入户宣传、标语宣传、明白纸宣传、流动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和技术宣传,争取群众支持和参与,在全市努力营造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

通过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的实施带动,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总量142.53万吨,综合利用率90.6%,较省定目标88%高出2.6个百分点;秸秆产业化利用量52.13万吨,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36.5%,较省定目标30%高出6.5个百分点;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39.37万吨,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27.6%,较省定目标20%高出7.6个百分点,没有出现一起被省通报火点,基本消除了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12月11日,省农业农村厅主要领导在审阅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信息专报后批示:宣城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效果好,值得秸秆大市大县参考。

(三)存在问题

宣州区承担的中科生物质电厂项目,由安徽盛运环保集团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宣城中科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17年被列入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要求2018年底并网发电。该项目前期进展顺利,去年底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由于受母公司资产重组和债务危机影响,自今年三月起停工至今,影响了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项目的整体推进。

二、项目自评情况(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附加得分2分)

(一)项目投入(满分7分,实得7分)

1.成立机构(满分3分,实得3分)

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的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2、方案制定满分4分,实得4分)

市农委、环保、发改、财政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宣城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关于对县市区实施进度考核办法》《宣城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时间节点控制》等相关文件材料,为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提供了政策、制度保障。

(二)项目过程(满分18分,实得18分)

3、项目信息报送(满分3分,实得3分)

严格遵守项目信息报送制度。自5月起,每月及时统计各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认真撰写月度分析报告,按时报送省农委和市民生办。做到了信息属实、及时,无错报、漏报。

4、资金监管与使用(满分15分,实得15分)

(1)制定资金奖补细则。专门制定印发了《宣城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7]115号),明确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和奖补细则,各县市区依据省、市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均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奖补细则。(得2分)

(2)开展资金专项督查。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项目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宣农秸组办〔2018〕6号),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自查,提交了自查报告,就发现问题进行了切实整改。(得2分)

(3)经自查,我市奖补资金支出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得2分)

(4)经自查,我市已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配套资金全部纳入2018年度本级预算。(得2分)

(5)经自查,各县市区均做到省、市奖补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省级以上和市级分账核算,分别列支,专款专用。(得2分)

(6)经自查,各县市区均做到专项资金支出手续完善,支出凭证合规,没有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或不合规票据报账的现象,(得2分)

(7)经自查,各县市区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得3分)

(三)项目产出(满分69分,实得69分,附加得2分)

5、总体目标完成率(满分44分,实得44分)

(1)2018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6%,得20分。

(2)2018年全市产业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达到36.5%,得12分。

(3)2018年全市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达到27.6%,得12分。

6、机械化还田示范(满分3分,实得3分)

目标任务3处。我市在宣州、郎溪、泾县各建立500亩以上机械化还田示范片1个,在宁国、绩溪、旌德各建立200亩以上机械化还田示范片1个,每处示范片均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设立标识牌,完成率200%。

7、秸秆发电(满分6分,实得6分)

目标任务下达两个。其中:跨年项目宣州区中科生物质电厂建设,经报请省主管部门后转报省民生办同意,调整至2019底建成投运,不列入今年考核;当年项目郎溪理昂生物质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现已竣工并网发电,新增发电规模0.9万千瓦,完成率100%。

8、秸秆沼气(满分6分,实得6分)

目标任务1处。按照技术方案要求,2017年在宣州区开工建设一处年消纳农作物秸秆3000吨的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现已完工,通过审计验收,完成率100%。

9、饲料化或基料化(满分4分,实得4分)

目标任务1处,按照要求在宁国市徽丰牧业有限公司建成228/0立方米秸秆青贮氨化池,年收储利用秸秆5600吨,现已完工,通过审计验收,完成率100%。

10、标准化秸秆收储点(满分6分,附加分2分,实得8分)

目标任务1处,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在郎溪县锦飞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点,现已完成,通过审计验收,完成率100%。除项目任务外,2018年我市在宣州区建有标准化收储点2处,在郎溪县建有标准化收储点5处,加2分。

(四项目效果(满分6分,实得6分)

1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3分,实得3分)

通过市民生办委托市统计局调查,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民生工程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2、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情况。(满分3分,实得3分)

我市在市农委、市环保局网站均设置了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专栏,配有专人管理,及时发布更新,同时积极向市民生工程网站和省主管部门报送信息。据统计,今年以来,今年以来,已被中安在线、省秸秆产业博览会网、宣城日报、市民生工程网等媒体采用40余篇。

 

附件二

宣城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绩效自评得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和说明

自评得分

投入

(7分)

组织领导

(7分)

1.成立机构

3

是否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秸秆工作领导小组,得3分。

2.方案制定

4

是否编制了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年度实施方案。

编制了实施方案,得4分。

过程

(18分)

项目管理(3分)

3.项目信息报送

3

每月是否按时报送工程进度表和分析报告。

每月按时报送工程进度表和分析报告,且信息属实、及时,无错报、漏报,得3分。

财务管理(15分)

4.资金监管与使用

15

①是否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奖补细则;

②是否组织开展项目资金专项督查、审计或绩效评价,并就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③资金支出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

④配套资金是否纳入本级年度预算;

⑤资金是否按省级以上和市级分账核算,分别列支,专款专用;

⑥专项资金支出手续是否完善,支出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或不合规票据报账的现象;

⑦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

①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奖补细则,得2分;

②组织开展了项目资金专项自查、绩效评价,并就问题进行了整改,得2分;

③资金支出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得2分;

④全部配套资金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得2分;

⑤资金按省级以上和市级分账核算,分别列支,专款专用,得2分;

⑥专项资金支出手续完善,支出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或不合规票据报账的现象,得2分;

⑦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得3分。

 

 

 

 

 

 

 

 

 

 

 

项目

产出

(69分)

5.总体目标完成率

44

①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是否达到88%;

②产业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是否达到30%以上;

③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是否达到20%以上。

①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6%,得20分;

②产业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达到36.5%,得12分;

③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达到27.6%,得12分。

6.机械化还田示范

3

是否按要求完成了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任务面积和数量。

任务3处,实际完成6处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任务。每处均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竖立标识牌,做好工作总结,得3分。

产业化利用

(16分)

7.秸秆发电

6

新增秸秆发电规模是否达到《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目标任务》要求。

完成郎溪县理昂生物质电厂二期工程扩建项目,现已并网发电,新增发电规模0.9万千瓦,得6分。

8.秸秆沼气

6

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主体是否按技术方案要求完成。

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建成宣州区新科养猪场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完成工程审计验收,得6分。

9.饲料化或基料化

4

商品化饲料试点或基料化利用试点建设是否按要求完工。

按要求完成宁国市徽丰牧业公司饲料化利用试点建设,全部完工并通过审计验收,得4分。

10.标准化秸秆收储点

6

秸秆标准化收储点是否按技术方案要求完成。

按技术方案要求建成郎溪县锦飞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标准化收储点,完成项目审计验收,得6分。

效果

(6分)

项目

效益

(6分)

1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

项目区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对项目政策及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满意度=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人员总数×100%。

通过民生办组织市统计部门随机调查、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民生工程实施项目区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得3分。

12.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情况

3

是否在市政府或市农委、环保门户网站设置秸秆综合利用专栏。

在市农委网站设置了秸秆综合利用民生工程专栏,网页定期维护和更新,得3分。

总分

100

 

100分

附加分

2

在完成要求建设的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以外是否建有更多的收储点。

除完成要求建设的1处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以外,我市在宣州区、郎溪县另建有7处标准化收储点,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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