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质发[2019]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10月17日,农业农村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抽检小组及宣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管局副局长熊克巍一行对我市种植业农产品,包括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开展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抽检过程中,抽检小组领导强调:被抽取的样品应能明确产地或进货渠道,尽量抽取本地生产的样品,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原则上不抽,尽量做到样品可追溯。农产品实现可追溯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大保障,应积极推进农产品行业内的可追溯普及程度,让广大的群众能够吃上放心的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