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3244895/201905-00096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部门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9-05
索引号: 003244895/201905-00096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部门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9-05
【部门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9-05 00:00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安徽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皖政办〔2018〕36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2018年4月17日,省政府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制定《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安徽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支持政策》)《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利用专项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做到“工作目标具体、支撑项目具体、支持政策具体、落实责任具体”。为此,省农委经过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认真组织专家论证,起草了上述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一)《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工作目标。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提出2018-2020年主要抓好大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等八项任务。第四部分,重点工程。根据八项任务,实施八项重点工程,进行具体部署和责任分工。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二)《支持政策》内容共十条:

第一条,强化项目支持。第二条,加大资金投入。第三条,强化金融支持。第四条,强化用地保障。第五条,加强收储体系建设。第六条,强化原料化利用和装备制造。第七条,落实税收、电价、运输等优惠政策。第八条,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第九条,扶持示范园区建设。第十条,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三)《考核办法》内容共五章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明确考核对象为各市人民政府,考核周期为2018-2020年,逐年度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共二条。明确了考核主体责任、指标完成、产业博览会任务落实等五个方面内容。

第三章:考核方式,共四条。 明确了自查、第三方评估、 实地检查、综合评价等四种方式。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应用,共二条。明确经省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

第五章:附则,共三条。

三、主要亮点

文件主要亮点体现在《行动计划》的重点工程和《支持政策》的政策创设上。

(一)《行动计划》在重点工程安排上,紧紧围绕主要任务,针对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提出2018-2020年主要抓好八项重点工程,主要包括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提升工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区示范工程,秸秆机械化还、离田质量优化工程,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广工程,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商品化利用工程,秸秆原料化利用培育工程,秸秆收储体系标准化项目建设工程,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支撑工程等。

(二)《支持政策》在政策创设上,首先是对已出台政策进行提升强化;其次是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新的扶持政策;第三是借鉴外省在税收、电价、运输和秸秆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做法,为培育我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