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7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已按照规定和有关程序评定。经核查评审,宣城市新龙山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0个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江阳家庭农场等100个家庭农场被评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各地积极引导被认定的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继续按照示范建设标准,诚信合法经营,进一步强化规范建设,不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扶持政策,搞好指导服务,以示范建设为抓手,推进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2017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录(30个)及2017年市示范家庭农场名录(100个)
宣城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