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20〕183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宣农〔2021〕50号)文件精神,经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申报、县级初审和市级审核,现对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情况(第二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12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3-3023118。
附件: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情况汇总表(第二批)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