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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春季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会召开

作者:市渔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6 17:01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巩固退捕和禁捕成果,推动下一步禁捕退捕工作,建立长效机制,4月2日,市禁捕领导小组在宣城宾馆召开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郑华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由郑华同志传达学习了李锦斌书记、王清宪省长批示,并书面传达全省春季巩固长江禁捕退捕视频会精神,书面征求《关于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建立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包保机制,加强常态化暗访督导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市禁捕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周其红通报了全市春季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就贯彻落实省巩固春季长江禁捕工作视频会精神进行了发言;宣州区、泾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交流发言;最后,副市长、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余宏汉作总结讲话。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继续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是落实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性标志性工程,是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全局之计,长远之谋。十年禁渔持续时间覆盖两个5年计划,对这项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要有清醒认识,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党中央的战略意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真正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推动禁渔令在我市全面落地,见到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持久战。

二要分析当前形势,针对我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找出解决办法。当前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场监管上存在一些不足。省调研指导组对我市长江禁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也指出了一些不足,主要是市场销售方面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难以实现可追溯;市禁捕办前段时间暗访发现,在宣城市区市场存在销售野生鱼、把“本地鲫鱼”称呼为“野生鲫鱼”等现象,需要立即加以整改;二是垂钓现象比较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4月1日已经发布实施,已经明确规定“非法捕捞、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垂钓进行捕捞的;在禁捕区域、禁捕期限内垂钓的,由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查处”,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这一规定,一定要把禁捕区、禁捕期禁止垂钓的规定宣传好,把垂钓管理好,在执法过程中必要时公安部门要全力配合支持。三是非法捕捞现象仍然存在。要保持高压态势,经常开展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各县市区、各乡镇政府要把打击非法捕捞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四是渔政管理力量薄弱。在县一级具体从事渔政执法的人员少,需要增配渔政执法力量,保证执法需要。五是渔政信息化建设进度较慢。今年6月份必须完成渔政信息化建设任务是底线,各地务必加快进度,完成招投标,完成信息中心、视频监控、雷达等设备安装,执法车、执法艇要尽快配备到位,实现禁捕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完成“一张图、一张网、一平台”的全天候全覆盖现代化渔政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切实提升技防水平。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起好步、管得住”的年度目标。

一是压实各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制;三是加强常态化暗访督导,按职能建立包保机制;四是定期召开推进会,调度禁捕任务落地落实;五是持续加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六是切实加强垂钓活动管理;七是加强农民自用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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