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 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宣农(农药)罚〔2020〕2号 |
宣城市前宏农资经营部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案 |
宣城市前宏农资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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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 |
当事人经营的1.1%阿维·高氯乳油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样品批次农药被认定为假农药。 当事人经营的1.14%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样品检验不合格,样品批次农药被认定为劣质农药。 |
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假农药1.1%阿维·高氯乳油398瓶、劣质农药1.14%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958瓶;2、罚款9500.00元
处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现场没收假农药和劣质农药。 |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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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农(农药)罚〔2020〕1号 |
宣城市年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劣质农药案 |
宣城市年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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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某某 |
当事人经营的3%辛硫磷颗粒剂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样品批次农药被认定为劣质农药。 |
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33.00元,没收涉案劣质农药(3%辛硫磷颗粒剂)812袋;并处罚款2000元。
处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现场没收劣质农药。 |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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