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根据《宣城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宣政办秘〔2017〕185号)的要求,11月14日,宣城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联合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对宣州区兽药经营单位的兽药经营情况和相关登记事项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检查采取在事中事后监督平台发起抽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等方式,检查内容重点突出兽药经营情况,主要围绕经营主体是否合法、经营产品是否合法、档案材料是否健全,企业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实地检查等情况,对木子禽业专业合作社等四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兽药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地址不一致、仓库门口未放置防鼠板以及兽药货架摆放不规范等问题,现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检查结果已及时在安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此次检查按照“部门牵头、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原则,有效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了“以一张表格管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了运动式执法和随意检查。